韩艳艳律师简介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1-02 09:05
韩艳艳律师简介
韩艳艳律师,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京师全国公司委理事,京师全国刑事委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北京市通州区律协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中心调解员。 韩艳艳律师10余年深耕重大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在刑事领域,专注于金融从业者、创业高管等群体涉及的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为客户提供“刑民一体化”服务,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最优结果。在商事领域,擅长处理企业运营中的高频争议,包括公司控制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复杂合同纠纷等案件,帮助多家企业成功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经济犯罪控告与辩护、私人律师服务 执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保利大都汇T3号楼19层1905 联系电话:18611378695(微信同号) 部分案例: (一)商事案件 1.某公司股东的股东刘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需在2000万元范围内对该公司不能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帮助该股东避免千万元债务; 2.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北京某国政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收回公司控制权; 4.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绕过仲裁管辖约定的空壳公司找母公司追回欠款; 5.江苏连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玉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6.盐城市苏化工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7.北京某公司与北京大学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减损50万元; 8.北京华源热力有限公司欠款清收项目,清收欠款3000余万元; 9.北京姚某与北京山姆大叔环球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追回加盟费; 10.北京某飞行员房屋买卖(迁移户口违约金)合同纠纷案——支持违约金; (二)刑事案件 1.北京某企业家涉“居间型”诈骗罪——不予批准逮捕; 2.北京韩某因涉某影视公司系列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 3.北京雷某因涉某系列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 4.北京郑某因涉资格证培训公司系列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 5.北京周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不予批准逮捕; 6.河南某混凝土企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不予批准逮捕; 7.湖北曲某涉“两卡类”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 8.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技术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 9.北京某公司职员彭某盗窃案——不起诉; 10.河北衡水某粮食局局长张某贪污受贿申诉案——再审当事人获减刑6年6个月; 11.兰州某企业家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回重审后当事人获减刑1年; 12.内蒙古某企业家许某虚假诉讼案——发回重审后减刑1年6个月零23天; 13.天津某基金公司高管冉某涉500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 14.河北张家口企业家王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缓刑; 15.河北某粮仓企业张某骗取银行贷款案——减轻、从轻处罚; 16.大连某某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检察院阶段摘除“恶势力”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