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银杰:用责任担当守护司法的公平公正|京师通州人物专访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4-09 12:00
编者按: 随着越来越多的优秀律师加入京师通州律所,不少同仁和客户都希望更立体地了解京师通州的律师们。我们为此开设『人物专访』栏目,结合每位律师独特的专业优势、从业经验及执业感悟,陆续推出系列访谈,分享他们的故事。我们期待有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京师通州律所,共同成就理想。 此期专访人物:于银杰律师。他认为,律师除了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能吃苦耐劳,更需要有深度的全面的思考,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正源于此,让他始终保持超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抽丝剥茧,找到头绪、理清思路、形成观点,从而多次在法庭上“绝处逢生”,出其不意,战胜对手。 他说,在某种意义上,医生掌握着病人的生与死,是因为有着白求恩精益求精的精神才那么伟大。作为一名律师,同样需要努力发扬白求恩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断地提升自己,用自己的责任与担当守护着司法的公平和公正,不留遗憾!多年的执业生涯让于银杰感受到律师在维护社会合法权益过程中的独特意义,感受到自身的社会价值,并坚定了为此奋斗终生的信念。 出品:京师通州文化品牌部 组稿:王琼
进入律师行业对我来说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我本硕都不是学法律的。当时正赶上律考改革,转年改称司法考试,参加司考完全是对自我能力的考验。一次性通过考试对于提升自信、对于提升自我能力的认可很重要,同时也说明本人有做律师的天然潜质。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需要有全方位、不同角度的思维,对于乐于思考问题的我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通过严密的逻辑把事情说明白、讲清楚需要强大的思维,我喜欢做这样的事情,愿意接受这样的挑战。相对于挑战和爱好,职业或事业更强调被社会需要,我们在被需要当中感受自己的人生价值,感受我们事业的价值,进而坚守我们的事业并为之奋斗终生。 社会是个万花筒,多种利益主体共存,应当说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每个公民都是弱小的。在某种程度上律师对于防止、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可或缺的力量。在一次无罪辩护当中,当事人不远千里来北京找律师,办案过程中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体的多样性、感受到律师在维护社会合法权益过程中的独特意义,感受到自身的社会价值! 那是2020年11月底12月初的一天,非法采矿案的当事人在律所沟通完案情已近凌晨2点,我送他们去附近的如家宾馆。当时正冷,寒风呼啸,滴水成冰,我也只穿了不多的衣服,一直送他们到宾馆门口并和宾馆客服作了交接。天实在冷,我也曾想过给他们指一下路就算了,但想了想他们满怀期望来北京不容易,本来案子的事情就够“窝心的”,不能再让人家觉得心凉,我还是把他们送到了宾馆。也许没有必要,但真的令他们非常感动,后来他们多次提及此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最终这个案件被判无罪,结果和过程都让我感受到我们做到了应该做的,无比欣慰。 京师通州在传承京师总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提高,并且有着一大批优秀的律师,有着不同的工作、生活背景,大家不分年龄坦诚相对、互相学习、相互促进,组成一个和谐温暖的大家庭。特别是所里经常举办案件研讨会、沙龙、训练营等活动,邀请大咖律师主讲分享,青年律师、实习律师、老律师都参与其中,相互分享取长补短,学习氛围浓厚。
所里领导们更是以所为家,努力为大家创造优越的环境,细致关心大家的工作、生活。同时以身作则不辞辛苦每天工作到深夜,躬身践行着律师的职责使命,用共同理想凝聚通州律所每一位律师,奋斗拼搏着用汗水努力谱写京师通州更加美好的明天。 律师执业除了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能吃苦耐劳,更需要有深度的思考,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如果说我取得了一点成绩的话,毫无疑问是源于全方面各角度的深度思考。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只有具备高屋建瓴思考问题的能力才能从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头绪、理清思路、形成观点。思考是我的一个生活习惯,能让我始终保持超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一起1.9亿元诉讼保全保证金诈骗案中,我们代理的被害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外方人员作为证人自带翻译接受询问作证。外方人员证人证言对全案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但在原一审中这些证据被排除了。虽然该辩护人是北京乃至全国有名刑辩律师,但我第一感觉排非理由是不成立的,是违背常理的,后通过严密论证形成近3000字的材料与公诉人沟通将这一问题解决。思考能使人保持独立,不易受他人所左右,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就是这个道理。 本案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被告人称其开票转走1.9亿元保证金是经外方人员同意的,其手机上有聊天记录。公安机关确实查扣了不少手机,但被告人否认是自己的并不配合打开,公安机关挖苦心思想打开这些手机验证是否有聊天记录。实际上这个问题非常简单,被告人既然否认所查扣手机是自己的,那拿出自己手机并向公安机关展示聊天记录就行了,公安机关完全没有必要挖苦心思打开那些被告人否认是自己的手机。当然被告人最终也没有拿出所谓自己的手机。其实这个事就是被告人自我辩解、自证无罪的事。应当说,只要我们平时注意思考,这些都不是难解决的事。 在一起非法采矿案无罪辩护意见中,证据中有公司几个员工指认非法采矿的证人证言,是全案唯一能直接证明指控内容的证据,也是最需要辩护律师妥善解决的证据问题。非法采矿罪是涉及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通过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相关规定,侦查机关通过设立临时界限让公司员工指认非法采矿完全改变了矿区历来没有界限的事实,所以说公司几个员工指认非法采矿的证人证言不仅不能证明犯罪成立,反而恰好证明被告人是无罪的。
还记得当时初步形成辩护意见思路后,为了不使思路中断或消失,元月2日放假期间我赶到所里连续7天吃住在所里完成辩护意见。期间不断的思考,逐字逐句地填加、完善内容。在最后一个晚上,想好的思路突然断了,直到深夜一点多把思路找回来才放心地睡着。总觉得有那么一丝幸运!通过这个案件,让我感到律师执业如履薄冰,也让我对律师职业更加敬畏。 在一起刑民交叉的增资扩股企业改制案中,由于改制初期漏计了目标公司的资产,造成作为投资入股的当事人公司对目标公司占股比例虚高。法院就当事人公司对目标公司占股虚高的比例对应的净资产等额追缴了当事人公司在银行的合法存款。进一步研究不难发现,法院的追缴是以两家股东对目标公司已经清算为基础的,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的财产通过清算按当事人公司原来虚高的持股比例回流到当事人公司才有追缴的事实依据。事实上两家股东没有对目标公司清算,虚高持股对应的净资产或财产还在目标公司没有发生转移,所以说法院针对作为股东的当事人公司完全合法财产的追缴没有事实依据。与法院追缴相近的是,目标企业主管部门以国有资产流失为由也就当事人公司自改制以来多收分红等额追缴目标公司的银行存款。这一追缴就更没有事实依据,股东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盈利,或分红。目标公司的分红行为体现了法律规定的公司性质。至于持股比例需要调整是股利在两家股东之间重新分配的问题,万万不能是目标公司所谓国有资产流失。显然,要认识到这一点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需要将《公司法》尽收眼底,不然难以理出头绪。通过分析论证,挽回了当事人公司近3个亿的经济损失。 律师不是做大的行业,而是做强的行业。律师应当在增强“竞争力”上多下功夫。在知识结构上跨界,在工作能力上跨界,在思维模式上跨界,在业务领域上跨界。成为一名优秀律师要有非常宽的知识面,要有丰富知识结构,使之合理化,并变成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如以上案例掌握相关注册会计师知识对于迅速把准问题不能说必不可少,但却非常有帮助。
此外,谈到律师执业必然离不开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合法权益首先要找到合法权益之所在,然后加以维护、实现。可以说,维护合法权益是有形与无形的统一,我认为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发现的能力;二是表达合法权益的能力。它们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和前提,甚至是全部。如上述案例,无罪就是个发现的过程,发现不了便不可能有无罪判决。这个案子作过完后备受关注,有同行百思不得其解,问是如何做到无罪的?这就充分体现了发现的重要性。再如企业改制案例,如何用更加精准、恰当的方法将合法权益一语道破,让包括法院的当事各方在最短时间内都能明白、接受,就是一个如何清楚表达合法权益的问题。这里就用到延伸、对比,是否对目标公司进行了清算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使问题豁然开朗。 我喜欢读《道德经》。此书启迪世人很多道理,其中我最受启发的是说话最大的智慧是“少”。《道德经·第七十三章》里面曰:“不言而善应。”时机不对,就要少说话,甚至不说话;时机一到,就要紧紧抓住,善于主动回应。不言,并非不说话,而是一旦开口,就要切中要害。把道德经的精髓运用到律师法庭辩论上,那就是要求律师一语中的,不说废话,每句话切中重点和关键点。 还有一点是“少许诺”。《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曰:“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侃侃而谈、轻易许诺的人,必定经常言而无信。许多律师执业期间有案源不足带来的生存困扰,为了能够承接案子,就轻易许诺百分百打赢官司,这都是万万不可的。我们应该一开始就给当事人说清楚存在的风险点,而不能为了顺利承揽业务,就轻易许诺。
由于工作的原因,平时看书的时间还是有限。但我看书有个特点,就是看过以后要能够向别人转述,不然就白看了。这样看过的书都能记住好多,通常是边看边研究、边思考。 另外,我也喜欢看一些小文章,现在有时也看些小视频,可以舒缓工作压力,另一方面碰到有意思的也会深入思考并因此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以上非法采矿案中侦查机关几次补侦报告都用到了“立刻认真补正”,联想到几年前网上流传的郭德纲回应曹云金长文中让人很有身临其境感觉的一句话“揣摩当时的情景,大约是一人口述,众人帮腔,有人录入,集体润色”。在辩护意见中指出“公安机关用了‘立刻认真补正’来形容当时的场面”,具有很强的代入感。随后是对其如何不认真、如何故意歪曲事实等一一列明,形成鲜明对比,起到比较生动的辩护效果,对于该案最后判无罪,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律师如何塑造品牌形象,我认为有几点很重要。 其一,在办案过程中,注意通过言行塑造。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通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素养,获得当事人、相关行业的从业者以及同行等的认可,形成口碑效应。一方面律师自身的品牌形象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这种“无形”的方式进行了塑造,另一方面,律师还能因此拓展业务领域、开拓合作方式,最终达到创收的目的。 其二,要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虚心学习请教的心态。现在律师们都通过各类自媒体平台对自己进行形象打造,其中不乏成功案例。我最近也在全面去研究同行律师个人品牌形象打造方面的经验,全方面地努力提升自己。比如在自媒体短视频平台以公益普法的形象展现自己。前几天京师通州还专门组织开展律师品牌提升专场—如何玩转短视频平台的课程,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 其三,要于无声处、于无形中,不刻意地、顺其自然地形成自己的个人品牌形象。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日常生活中,在与朋友相处中,与同事相处中,与客户的接触中,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接触中,都要时时刻刻注意言行,做到待人真诚,踏实稳重,干练高效,值得信任。那么,久而久之你的人设就会有“真诚、靠谱、高效、专业”等标签。 未来,我将与律所专业团队的律师们乘风破浪,并肩同行。作为一名律师,努力发扬白求恩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断地提升自己,用自己的责任与担当守护司法的公平和公正,不留遗憾!也期待在这个广阔舞台上,努力和同仁们一起为京师通州扬帆远航添砖加瓦,共同为律所的专业化发展献出最大的力量。
于银杰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风采 ![]() ![]() 当事人 律师,你们的办公地址在哪里,来律所咨询方便吗? 很方便!我们办公地址就在北京市通州区世界侨商中心2号楼15层,欢迎随时上门咨询! 京师通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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